石城管[2005]37号
各区城管局(含高新区),城管支队、市环卫处、二环路管理处: 一、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道路两侧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集贸市场、停车场、存车处主办单位以及拆迁、市政、园林、建筑等各类工地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自觉履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 三、本规定所称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是指责任单位负责或者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其责任地段内的市容环境卫生。 四、市城市管理局是全市的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主管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监督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的实施工作,各区城管局负责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的管理、执法、考核等工作。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责任单位,落实本辖区内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完善管理网络,并组织日常检查和监督。建设、园林、公安、交管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管理工作。 五、责任单位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的范围:前后范围,为门前墙根至便道路缘石(冬季扫雪范围是门前墙根至道路中心线);左右范围:与相邻责任单位界线内地段。责任范围不明确或有争议的,由所在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确定。各市场、早市依据谁开办谁管理的原则,按照责任制区域负责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六、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的内容: (一)包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对责任范围以内区域包门前地面保洁,及时清除垃圾、污物、积水、痰迹和废弃物;门店内设置自备废弃物容器,分类收集垃圾,按规定袋装并定时定点投递,保证卫生达标。雨后及时清理责任区附近收水井口的杂物,保障排水畅通。雪后及时清理责任区内积雪。 (二)包立面整洁:责任单位对责任范围以内的建(构)筑物包灯光设施完好无缺损,外墙面定期清洗粉刷,广告灯箱、门匾字号、卷帘门样式、遮雨棚设置、空调外机安装、阳台封闭等符合规定。 (三)包周边秩序:责任单位负责维护好责任范围以内的城市容貌和秩序,有权制止和劝阻占道经营、乱写乱画、乱涂乱贴、乱堆乱放等行为。对制止和劝阻无效的,及时报告城市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并协助处理。 七、履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一)保持市容环境整洁,无店外经营、无乱搭乱建、无乱吊乱挂、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等行为; (二)保持环境卫生每日整洁,无垃圾、无渣土、无污水,禁止将单位内及商家门脸的垃圾向道路上乱扫乱倒;要每晚7时前清扫本单位责任区内环境卫生,并将垃圾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意丢弃。 (三)设置和隐蔽摆放专用的废弃物袋装容器,并将自产的营业性垃圾、生活废弃物等装入袋内,扎紧袋口,按环卫部门指定时间、地点码放整齐; (四)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及公用设施整洁、完好; (五)完成冬季清雪铲冰工作。 八、责任单位与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签订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接受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九、责任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管理工作,并配置清扫工具,费用由本单位负担;如无能力设专人的,可委托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或服务企业代为清扫保洁,代为清扫保洁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责任单位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管理人员应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制止和劝阻违反《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行为。对制止和劝阻无效的,及时报告城市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 十一、门前环境卫生清扫服务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挪做它用。 十二、市城市管理部门将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工作列入对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考核内容,计入年终总评。各区、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的管理,每月进行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并按照标准进行考核。 十三、对执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四、责任单位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未达到规定标准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拒不履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 十五、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十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00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